洪涛被凌娟牵着鼻子,主动钻进了圈套。
理说,对他来说,向他借个种,应该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他与红华生了一个小孩,既不要他抚养,也永远不会影响他的婚姻,因为红华绝对不会跟红伟离婚的。 唉!沈忆帮了陈家这个忙,不说红华父亲有多感激,就说他岂不是占了个大便宜吗?没有啥损失,在地球上还多了一个自己的孩子,你说他该同意的吧?其实对他来说真的是一件美事。”洪涛一听急忙说:“他?他这种人配吗?”凌娟马上叹了口气说:“唉!可惜呀!可惜!可惜你洪涛还没有结婚,你是断然不可能把这童贞给红华的!我知道,你一定会把最美好的,留给自己心爱的妻子的。 唉!我只好想办法,把沈忆约出来谈谈了!唉!约沈忆,难度肯定是不小的,因为他的老婆看得太紧了。不过办法总比困难多,我女诸葛总归是能把沈忆约到的。唉!美中不足的就是不知道红华能不能接受沈忆,沈忆软弱无能,被老婆拿捏着像个软柿子,红华常常说,这个雌公鸡在老婆面前,软得像坨屎,让她听了就恶心!” 此时的洪涛,听到凌娟说想让沈忆播种,醋意急速上升。对於凌娟刚才说的,那句话:“洪涛,你是肯定不肯的,要把童贞留给妻子的。”洪涛想,我怎麽会有这样的想法呢?洪涛焦急万分,生怕慢了,播种之事被沈忆捷足先登。他马上情不自禁地说:“谁说我不愿意?……,你想去约沈忆?他配得上红华吗?凌娟我跟你说,沈忆与老婆小孩都生了,王珍珍胯下的哈巴狗,你让红华与他!这不是脏了红华吗?让红华用王珍珍用过的二手货?难道红华有这个胃口的吗?凌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