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甲鱼事件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永兴镇,一个因养鳖(俗称甲鱼)而闻名全国的内陆小镇,曾经号称“中华养鳖第一镇”。从1992年开始,永兴镇在当地政府的扶持下开始了大规模的甲鱼养殖。几乎家家户户的鱼塘,一夜之间全部开始养殖甲鱼。 甲鱼又称鳖或团鱼,是一种卵生两栖爬行动物,其头象龟,但背甲没有乌龟般的条纹,边缘呈柔软状裙边,颜色墨绿。甲鱼常在水底的泥沙中生活,喜食鱼、虾等小动物,瓜皮果屑、青草以及谷物等也吞食。甲鱼rou味鲜美,富含蛋白质每百克rou蛋白质高达16.5克,脂肪含量较高同时富含钙、磷、铁等多种元素,营养价值很高,是滋补珍品。当时的市场价格每斤在二十元至三十元左右。 事件的起因得从甲鱼说起。京山县永兴镇老柳河村村民杨老汉,1998年投入二十万元养殖了五亩甲鱼,甲鱼的生长周期一般在两到三年。转眼到了2001年,甲鱼也到了成熟期,可以上市销售了。按每亩八百到一千斤计算,预计收入在十万元左右。看着长势喜人的甲鱼,杨老汉高兴地想着,等把甲鱼卖了,把银行贷款一还,余下的钱可以老房子翻新一下,给儿子娶房媳妇。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三月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