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时间一到李佑就跳窗,面对法律体系,
礼和刑之中刑更是重中之重。 ??这一点从夏代的法律总称为“禹刑”,商代的法律总称为“汤刑”,而西周的法律总称为“吕刑”,便可见一斑了。 ??到後来先秦商鞅以《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制定《秦律》六篇以来,虽然律法的内容不断增补,但是重点却一直没有发生改变。 ??从《盗》《贼》《囚》《捕》《杂》《具》为主要内容的《秦六律》到汉朝建立之後由萧何增补为《九章律》,虽然加入了有关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库等方面的规定,但是着重点仍然在对各项犯罪行为的刑罚上。 ??到了曹魏,虽然对法律作了重大修改,制定《魏律》十八篇,加入了更多和生活有关的内容在其中,但是却将原本汉律之中的具律改为刑名,冠於全律之首。 ??再之後便是前隋的《开皇律》了,其中已经加入了社会的等级划分,明确规定了社会各等级的不同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同样《开皇律》也是以各种各类刑罚名称的名例律作为开篇的。 ??在他们三人看来,他们制定的新律法,将刑法总则放在最前面,规定了刑罚制度和基本原则,便是继承和发扬了律法的传统。 ??不过从李世民的话语中,房玄龄却是听出了其中的玄机。 ??他试探性地问道:“莫非陛下,心中已经有了更好的修订方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