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这男人太绝了
套下了楼。 … 在去法院的路上,陆惊宴从盛羡助理的口中大概了解了下他们今天开庭的案子。 被告人张某,男,73岁。 原告方李某,男,43岁。 张某和李某同村,一场大水,冲走了李某的父母,他从此以後跟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张某妻子身体不好,一直未能生下来孩子,在李某奶奶去世的那一年,张某和妻子因为邻里关系,抚养了李某。 当时的 ^0^ 一秒记住【】 李某年仅十三岁,张某并未去法院做公正收养李某,而他也觉得李家就这麽一个儿子,不应该跟着他姓张。从李某十三岁那一年起,之後长达二十年的时间,他上学,毕业,找工作,娶妻,等一切开支几乎都是张某提供的。 张某妻子在五年前因病去世,张某卖掉了老家的房子,李某也拿了一些钱。 妻子去世四年後,张某被检查出来也患了病,开始李某还给张某看病,但时间久了,发现病情不可控,花钱如流水,李某有些不情愿了,他谘询了下律师,因为张某和他在法律上并不算是父子关系,可以不提供赡养义务,然後李某将张某赶出家门,张某带病在身,加上年迈,也没退休金,没有经济来源,走投无路之下去求李某,然後总是被李某妻子驱赶,张某实在没辙,在一次去李某家时,偷走了一台电脑,李某借此把张某告上了法院。 … 盛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