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方瑾儒手足发冷地转过身,一股森森寒气从心底升起,整个天地突然空寂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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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虑,她的决定才是名副其实的一念起。 她望着那些穷工极巧、价值连城的聘礼,突然感到无比荒谬可笑。自己被恶犬咬了一口,难道往後的人生都要跟一头畜生过日子麽?所以她悔婚了——从理论而言,也算不得是反悔,她从头到尾都没有对闵祁山作出过任何的要求和允诺,至於闵祁山为博美人一笑,是挥金如土、抛妻弃子还是烽火戏诸侯,都是他个人的决定,方瑾儒完全可以置身事外。 “今日是簪毁,如果还敢再上门,下回就是人亡。我方瑾儒出身清白之家,自小知书识礼,从来规行矩步,光明磊落,绝不会做出夺人丈夫之事,更不愿委身於抛妻弃子之人。” 据回来的仆人讲述,那根玉簪子一划而下,雪嫩的皮肤,澄莹的肌rou,惨白的骨头,赤艳的鲜血,这样极端的血腥恐怖却呈现出一种残忍而绚烂的极致美丽,让在场所有人即便骨髓发寒亦无法将视线移开半寸。那位年方十八,花容月貌,翰墨世家以琴棋书画、靡衣玉食教养出来的弱质小姐连眼皮也没眨一眨,面不改色地说出了那番几乎是玉石俱焚的话。 方瑾儒在说出这番大义凛然,震惊了整个闵城上流社会的话时,其实怀有极大的恶意。她开始是被设计被伤害了不假,然而後来的所作所为实在算不得是规行矩步,光明磊落。她的确是要夺人丈夫,要让那禽兽不如的男人抛弃发妻,如今她不高兴,改变了主意,也要让知情的三人有苦说不出。 闵祁山当晚亲自去方宅找方瑾儒。方瑾儒连一点润色都没有,把那个极具侮辱性的理由直截了当地告诉了闵祁山,最後添上两句:“此事是我一个人做下的,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看在我到底陪你上过几次床的份上,请不要为难我的家人罢。”她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