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拾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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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之百无聊赖地坐在餐厅里等张妈给他做早饭,江二少爷昨夜交际回来得太晚,所以即便睡到日上三竿此刻还是呵欠连天,抬眼看见他大哥端着个碗从楼上下来,居然还是放在那种床上小桌几上面的,他眉毛都快挑到太阳xue了。 江明之以前也是在戏剧社凑过热闹的,时不时来一句莎士比亚,看到这明晃晃的偏心,再想想自己以前被无辜拧过的耳朵,忍不住掐嗓子似的来了句:“Frailty, thy name is woman!” 江庆之稳稳当当地把东西放到了厨房才出来,丝毫没有理会他的作怪,转身又要上楼去,被明之叫住,他满脸戏谑地问:“大哥,你便这般喜欢?” 兄弟俩年纪相差也大,加上江夫人被保护得很好,从来都还是未嫁人的娇小姐一般,所以庆之从小便自觉承担起了照顾幼弟的责任,颇有些长兄为父的味道。 江明之从小到大,几乎没怎麽见过大哥对什麽表示过特别的喜好,仿佛对什麽都没有执念,明明是江家大少爷,做些什麽便吃些什麽,买了什麽便用什麽,小时候他也曾闹过脾气,江庆之养了一年的花,他说砸便给砸了,父亲从国外带来的钢笔,他非得抢,江庆之虽然每次都揍了他,可他知道江庆之从未真正为这些生过气。 江庆之便是这样,总是万事放在心里,你看不出他在乎,也看不出他不在乎,永远那一副八风吹不动的样子,只有逼,把他逼到极点,才能窥探出他到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