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芸芸众生(第5节)
第六章 第五节 张云霞自小就生活在不幸之中。她爸在开矿放炮时,被飞石砸死;她妈狠心抛下只有三岁的她,改嫁了;爷爷奶奶没有能力抚养她,外公外婆又不想要这个累赘,幸得叔叔张有顺好心收养了她。可是,婶婶马香菊却是一个势利刻薄又视钱如命的人,不仅打骂、虐待她,不给她吃、不给她穿,还把她当作牛马一样使唤。 人们都说上山村有三个命苦贱的女娃,其中两个是叶永贵的女儿,另一个就是张云霞。 云霞十七岁的时候,马香菊不愿再养着她,就张罗着给她找婆家。她先是将此事拜托给春婶,但过了半个多月,春婶也没有一个答覆。她有些着急,就回了一趟娘家,将此事交给她妈。她妈很快就回复了她,说她们邻居一个叫林宝山的小夥子,小时候和云霞一起玩过,想要跟云霞过日子。她知道这件事情,也记得这个小子——那时她刚生小孩,根本照顾不了云霞,就让她妈将云霞带回去养了快一年。 为了那笔不菲的聘金,为了把这十几年的“损失”给找回来,她当即让她妈把林宝山领上门来。两个年轻人都表了态,马香菊也就应承了这门亲事。 可就在第二天,春婶领着叶国清上门来了。 张有顺倒还实诚,如实相告说云霞已经找好婆家。 这样的媒已然说不成。 可是,马香菊却动起了别的心思。当时,国清的父亲是大队干部,那个年代的大队干部,往往是人们争相巴结讨好的对象。马香菊寻思着与其将云霞嫁给她那个不怎麽富裕的林宝山,还不如现实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