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监察少卿
李淑婉与李慕白沿着发出喊声的方向望去,一个破衣烂衫的中年乞丐手舞足蹈地边跑边喊着。 一下子大街上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这乞丐喊声吸引过去,倒不是因为这喊声大,而是因为很多人自打出生起就没听说过有人敢告御状。 “走,看看去。” “好啊,好啊,这麽新鲜的事还是头回听说。” “诶,我听说告御状,不管有理无理都要先打五十大板。” “真的吗?那今日可有好戏看了。” 街上的人七嘴八舌议论着,都是一副看热闹的心态。 本来有人想买点东西,听见乞丐这麽一喊加上旁人添油加醋地议论,看东西的买主立马放下了手中正在观瞧的物件,跟着人群向监察司走去。 最生气的莫过於卖东西的店家,说不准今日能做成几笔生意,这样一下子全黄了。 不过这样难得一遇的热闹,谁不想去看看?只不过店家有店子要守,便派出了店中小夥计出来打听打听,看完之後再回来详细说说。 按着《大晟律例》,告御状者,受五十杖。 这五十杖下去,不死也得受重伤,医治不及时便落下终身残疾。 当然这也是为了验验告御状人的决心,不然御状随便告,那皇帝会比七品县令更忙。 李慕白心中也疑惑,这京都权势盘根错节,谁的冤屈还需告御状? 如若普通百姓有这样的冤屈,可能会像何老汉一样,没有机会告御状,说不定小命都不保。 李淑婉看见李慕白眉头紧皱,知道他肯定也想去一探究竟! 她放下手中正在把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