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趁火打劫
户部尚书陆新明下狱抄家之後,抄家的官员从陆家搜出了不计其数的金银财宝,其中光是现银就有三十多万两,地契房契竟然装了满满两大箱,这还不包括陆男年前嫁进忠义侯府时带过去的嫁妆。 京城中一片哗然,陆家这财力,怕是几家亲王府也比不上,而皇上下令抄家的圣旨中罗列了陆新明的七大罪状,其中一项就是历年来贪污的赈灾款项、克扣的兵丁饷银至少有上千万两,当然这上千万两还不包括陆新明私下收受的下属的贿赂,可是这个数目与抄家所得的数目差距巨大,那麽那些银子都去了哪里? 知道陆新明是惠王一派的人都清楚,那些银子,自然绝大部分都进了惠王府,而不知内情的,比如一些内宅妇人,如忠义侯婆媳这样的,第一个想到就是陆新明肯定是暗地里让孙女陆男把那些银票带走了,毕竟大越朝的规矩是罪不及出嫁女,把家财让陆男带走,也是在留一条後路。 陆新明狱中自尽和路老太太病死狱中的消息很快就被殿试揭榜的消息淹没了,惠王一派的人原本是不甘心就这样失去陆新明这个钱袋子的,可是皇上却拿住了陆新明贪腐的铁证:户部的帐册被整理的明明白白,每一笔贪腐的时间、数额都一清二楚,让想保陆新明的人哑口无言,而同时,皇上也借机掌握了主动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颁布圣旨命林云志为户部尚书,理由很简单却也无可辩驳:户部的这笔烂帐,清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