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起名之争
。” “要不然,就叫带刺女孩?”话一脱口,夏沫沫就发现只有自己是个丫头。 失言,失言。怕激起民愤,她急忙打住。 “或者,可以叫红唇印象?坏KISS组合、桔红色的小鞋子……。” 她一口气又说出好几个名字供我们选择,却让人有种信口开河的感觉。当说到最後一个名字时,小丫头正紧盯着自己脚丫上的拖鞋出神,大脚指得意地挑动起桔红色的小拖鞋。一阵左右晃荡,她瞧得不厌其烦。 “叫高斯奥特曼吧!”小健将兴冲冲跑过来献策。 “我还克赛前来拜访呢!人间大炮,一级准备……。” “别闹啦……就、就叫冰火之路吧。” 冰与火,这应该能算得上是个好名字。欢有病绞尽了脑汁突发奇想,也真是难为他啦。 没有例外,还是被全票否决。 关於乐队的名字,其实我老早就想好了。是曾经在老家玩音乐时用过的,以前的乐队散了可名字还在,放到如今这支新乐队身上也十分恰当。 但我不能先说,要留到最後才会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先让他们争去吧,争它个面红耳赤,争它个心灰意冷,再亮出来杀手鐧也不迟。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自己倒是说一个出来,让我们听听?”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