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H - 原创同人 - 人在大明:债主为我cao碎心在线阅读 - 第17章 这明怎,定体问

第17章 这明怎,定体问

楚的写着。

    ??从法律意义上,现在如火如荼四处兴建的寺院以及僧产,全部都是违建,大明都可以一口气都收回来。

    ??再说说对寺庙管理者的要求。

    ??朱元璋规定,“凡各处寺、观住持有缺,从僧、道官举有戒行、通经典者,送僧录、道录司考中,具申礼部,奏闻方许。”

    ??什麽意思呢?

    ??也就是说,想要当主持,必须要经过僧录司和道录司举办的事业单位考试。

    ??到了成化年间,又对这一项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遇有钱粮僧寺住持缺,必须僧司举保本处籍僧,送有司勘结,转行给劄,不许仍前滥保。其曾经问结者,虽有劄付,亦必究问。”

    ??这段话的意思是。

    ??想要做住持,除了进行事业单位考试以外,还必须要开具无犯罪证明。

    ????并且把住持的任命,由原来的注册制,改为审核制。

    ??一旦发现有犯罪记录,就算是已经上岗,也要重新审核。

    ??所以像是经常出现在金庸小说中,参与社会斗殴的方证、玄慈、空闻之流,想要正经上位,根本想都不用想。

    ??接下来,就是对普通僧人的限制。

    ??明朝把僧人分为禅、讲、教三类,要求各务本业。

    ??禅,就是禅宗僧人;讲,是指其他流派的僧人。

    ??这两类僧人只允许在寺中钻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