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其实有一个问题很有意思,犯罪的人在犯罪的时候知道自己是在犯罪吗?恐怕这只有当事人本人才知道,答案自然也会有成千上万种,没有任何一种结论可以一言以蔽之的解释所有的事情。 或许有些犯罪的人是存在侥幸心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种人大概明白一部分道理,只不过对这些道理看得还不够透彻,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他们能看得明白的东西。 或许有的人在犯罪的时候,本就不认为他们所实施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他们的行为不受现实社会规章制度的约束,他们对於社会的理解像是在白纸上画画一样简单,他们的行为只会遵循自己精神世界的指引。 譬如连环杀人的凶手,可能在他们的眼里,精神疆域和现实世界已经融为一体,在这类人眼里,无差别行凶杀人,像是踩死路上的蚂蚁一样稀松平常,生与死的不同,对他们来说或许像是甜或咸的区别一样,只是口味不同的偏好罢了,有的人偏好甜,有的人偏好咸,正常人对於生命的喜悦和尊重,他们体会不到,他们偏好看着生命在手中的消亡,这是他们所享受的事情。 而且这种偏好往往强烈到外界无法撼动和改变,他们的精神世界如同有一个刀枪不入的保护罩,任何关於法律、道德和良知的教育对他们来说如同飘落在肩头的落叶,手一扫就掉了。对於这种人也只能采取法律上的极刑,只有死刑这种手段才能阻止他们对现实社会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但要追根溯源,可能当事人本人并不清楚是在怎样的契机下,自己产生了那些危险的想法,也不清楚自己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