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霸王餐
凌采薇夹口菜放在嘴里,掩饰先前的失态。此胖子麒非彼胖子麒吧?一个圆滚滚嘟嘟脸的形象跃然心上。 她十岁那年随爹娘回到卫国国都後认识的第一个玩伴就是胖子麒。他比她大两岁,他家是卫国的首富,比邻将军府而居。 因为他从小爱吃天下美食,所以一直很胖,长得敦实可爱,大家都昵称他胖子麒。他娘是位性子温婉的女子和林若仙非常谈得来,经常带他来将军府做客,小孩子心地纯良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因为知道胖子麒爱吃美食,小采薇发现什麽美味就请胖子麒过来品尝。胖子麒嘴很刁,美食吃多了品味越来越高,开始自己动手烹饪食物。 他对做菜非常有天分,做出来的菜不仅小采薇吃着上瘾连大人都赞不绝口。那时候的凌采薇经常缠着他求他做好吃的给她解馋。他和凌采薇约定,哥可以为你做一辈子好吃的,但你要答应嫁给我。 十岁的小采薇为了美食,轻易地就点头答应,把自己给卖了。 胖子麒从小只有一个心愿:尝遍天下美味。後来,他又多了一个愿望:娶凌采薇为妻。 不过,在他十四岁那年,他全家因为要开辟生意疆土举家迁徙到了秦国。从此,她再无他的消息。 叮叮当刚才被凌采薇喷了一身水,想要抖动身子甩乾。她这才从回忆中抽身,眼急手快给它按在桌子上。还让不让人吃饭了?她掏出帕子给它擦身体,擦了两下才看清那是南荣烈曾经为她擦头发用的。绢面乾净的只在一角绣了个烈字。他擦完要拿走,她说洗乾净了再还给他,就一直带在身上。 赌物思人,她想起近日来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