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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一看,却是丞相手书的准许夜间通行的条子。

    赵苏带人将这主仆二人给送走了。

    祝缨这才开始写条陈,要办事不外乎人与钱粮。

    人事上,祝缨给皇帝列了几个选项:我与地方上的官员怎麽论?我肯定是遵守法律的,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被洗劫的四城,现在肯定得缺官员,但是它得马上运转起来,我就得有“权宜之计”。

    许我动几品以下的官员?

    是可以罢免加临时任命,还是只能罢免?

    临时任命的,如果完成了任务,多久可以得到正式的任命?

    与地方上的主官接洽,我能乾预他哪些事务?

    钱粮上也是:给我带多少钱粮“安抚”?

    我能动用地方上多少钱粮?

    此外还有一条:百姓。如果有需要,百姓可能会迁徙,我能做到什麽程度?

    是可以“从权”先保他们的命,还是要等到批得?

    她犹豫了一下,又添了一项:如果情势紧急,譬如遇到胡人进犯、官军救援不及,是否有权就地征召当地百姓组织武装起来?

    再有与官军的协调,彼此之间是个什麽身份定位?

    有需要配合、或者产生摩擦的时候,怎麽论?

    听谁的?官军如果就地征发,我能做地方的主吗?能管多少?

    如果官军在地方上犯法了,谁来判?

    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