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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瑛族已到了“人有贵贱”的阶段,而祝缨这边的律条里更是将人细分为数等,不但有十恶,还有八议。

    双方很快就达成了一个共识。

    阿苏洞主道:“我将三个奴隶交给你,随你处置,砍头也好、放血也好,都依你。阿浑不行!”

    祝缨道:“他要赔偿死者家人,以後也不能再犯。”

    阿苏洞主道:“好!”

    阿浑跳了起来:“凭什麽?!”

    阿苏洞主果断地说:“就这样!”

    双方约定,由苏媛和祝缨写本上奏朝廷,将这件案子就写成一桩普通的“为财杀人”的案件,不提及任何的两族纠纷。阿浑因是“部中大人”,按照阿苏族的习惯法,他也不用死,只要交出杀手并且处以罚金。

    祝缨计算了损失,给死伤者以补偿,死者赔烧埋钱,伤者赔汤药费。又有榷场受损需要修复的钱,拢共报出来二百三十九贯。阿苏洞主一巴掌拍歪了抗议的阿浑,道:“可以。”

    三个凶手由於不是山下的编户齐民,阿苏洞主完全可以强行处置,不用祝缨报大理寺去覆核更不用刑部批准。两人一合计,祝缨将商人往榷场一集合,阿苏洞主的刽子手手起刀落,三颗脑袋落地。

    阿苏洞主对祝缨道:“还有一件事我也要给你一个交待!带上来!打二十鞭子!”

    他又将阿浑绑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