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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开始怀疑:“一定是有人眼红,怕是对着小祝大人来的。”

    更有人说:“哎,听说段太常家的事麽?他们家当年可不厚道,将咱们郑大理的姑姑求娶回去,自己却拿娘子的嫁妆养外室私生子……”

    “那就合上了!这是拿小祝大人来杀鸡儆猴呢!当谁看不出来吗?”

    无论如何,弹章一上,还是说的这麽个罪名,对祝缨的名声都不是件什麽好事。你要是贪赃枉法,还算是有点本事,谄媚上官算什麽?就好像到了大牢彼此一说来历,人家犯法都是杀人放火,你犯法是不小心走路犯了夜禁。叫人瞧不起。

    等郑熹从朝上下来,整个大理寺已然讨论了有一阵儿了。祝缨没事人一样地将这一天的事实给汇报了,最後对郑熹说:“我要让位避嫌吗?”

    郑熹的脸色也不太好,道:“要先自辩。”

    所谓自辩,就是要自己写个辩解的奏本,解释清楚对方弹劾你的内容,然後等着审查。因为弹劾的是祝缨管理大理寺期期间的事务,则与之相关的一些事务最好避嫌不要管了。名义上是“谄媚”,背後还有贪墨、挪用公款的意思,把郑熹也给扯进去了。

    祝缨道:“好。”

    她写奏本的风格还是一如既往,比较的直来直去。写的理由就是,在郑熹家吃饭的时候认识郑奕,那天郑奕家火烧得有点大,老远就看到了,看到了就去表示慰问了。

    奏本一交,她就向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