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5页

    带着成见来的,常校尉言语中不就免带出来了一点。他也嫌弃祝缨虽然有眼无珠,还孝敬丁校尉?什麽破官儿?也是个没骨头的!

    丁校尉在福禄县的地盘上,也不怵“老上司”,虽不至於翻脸,但思及自己也是一县的校尉了,刚才好心说要帮忙还要被常校尉阴阳怪气,也就摆出公事公办的样子来。

    气氛一时有些僵。

    常校尉身後闪出一个机灵的亲兵,笑嘻嘻地对丁校尉说:“校尉,眼下是不是先拿下犯人再说旁的呀?”

    话是在理的,就是怕当官儿的斗气。常校尉已是失职,是必得抓紧拿人的。就怕这地方官不做人,福禄县的习惯是——只要我不承认不上报,我这里就没有凶案发生,我这里就还是太平福地。

    他们真怕祝缨也是这样的人。

    丁校尉道:“县里的命案,归大人管的。”

    他说了一句大实话,又说:“校尉,这群流人是什麽来历?”

    亲兵笑道:“都是手上有人命的主儿。”

    祝缨道:“杀人越货不判死刑?”

    亲兵道:“您老是个明白人,只要有钱,买命还是行的。”无非是把死刑判个流放三千里的,差别不是特别的大。譬如把个谋杀变成个误杀,或者失手。又譬如,一群匪类,头目是张三,必死,就将喽罗李四写成匪首,张三写成喽罗,除了二人的名字换一换,其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