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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廷征兵爱选良民,祝缨亦然。她列出的条件,第一条就是,全家得住在县城!然後再谈其他。衙役不是必须识字,书吏也不用三代都是良民。同时,她又正式设女监、招收女卒。因为级别的关系,

    诸君老婆孩子都在县令大人手里,你们向着谁呢?

    衙役里,也有被祝缨放回老家当土财主的,也有留下来的。返乡的,做里正、做保长,都比当普通农夫要强。也有觉得县城更好而不肯走的,祝缨便做主,让他与老家“分宗”,单立出来。回乡的人,日後如果愿意,也可到县城来重新参选。

    再有,因为许诺过各“父老”,需得有族中长者首肯,才能过来参选。

    当然,这里不是没有折衷的办法,那就是“分宗”。另立门户,虽然有同一个祖先,但是从守法上你们是两支了,互不统属。就不用同姓族老同意了。

    同一天,她又发了另一道针对县衙内的命令——既往不咎。但是,得自己过来跟她自首。以往有什麽贪赃枉法又或者侵占官产的事情,吐出来,跟她老实交待了,这件事就翻篇了。如果还心存侥幸,她就要动手了。

    她下令在衙内设一个箱子,如果不方便找她当面谈可以投书到箱子里,也算自首。

    期限也是七月十五中元节。

    两道令发完,祝缨就开始攒衙役。

    先把衙役打手给攒齐了,然後召来了侯五、小吴、曹昌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