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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就是画押的时候笔迹不对。画押,一般几种,识字的人有自己的花押,不识字的,就画个圈或是线,又或者是以墨线记下此人手指形状、长度之类。

    这个案子,案犯明明是个书生,居然不是签的花押而是画了个指模。从文字上看,罪行与刑罚相适,描述也很清楚,怎麽做的、材料来源在哪儿,样样合得上,没有任何的问题。犯的是私自铸钱的罪,要流放三千里,这也与书生的身份不太合。

    倒不是说读书人不会乾这种事,而是读书人一般不会亲自乾这个事儿,什麽私铸之类,通常会找别人主持,要麽是什麽亲戚,要麽是什麽仆人,这就很可疑了。留着个读书人考个功名不好麽?

    要麽案子有隐情,要麽“书生”身份为假,或者“书生”名不符实。祝缨提笔写了自己的疑问,预备等会儿专门再捋一下这个案子。

    裴清瞳孔一缩:“这份拿来,再行勘验!”

    祝缨把每一份都做了个自己懂的标记,把这一份抽出来给了裴清,然後眼巴巴地看着他。

    裴清问道:“你看我做甚?”

    祝缨两手一摊:“乾完了啊。”

    裴清一怔:“这就完了?”

    祝缨道:“不然……呢……”

    裴清又指着王评事面前的一叠案卷让他拿过来,祝缨又把王评事的活儿给乾完了。

    左评事与王评事一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