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九 章
猎户族需要他,他们家世代都是猎户族的族长,长着天生强健的骨骼和肌rou,脑袋清晰,擅於跟踪猛兽的踪迹。 他无法离开森林,也无法丢下族人不管。就这样,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协商,最终燃与她的母亲搬来了圆蓬屋居住,光刹自己住在森林的尽头,那里是整个部落离火d神庙最远的地方。 炯走到了溪旁,溪从上游流来,流过森林,又流去下游。 他掀起袍子,小心翼翼地趟过溪水,溪水里有大颗洁白的卵石,形状似火鸟的蛋,炯捡了一块放进袍子的边袋中。他记得熠喜欢拿洁白的卵石做成各种各样的工艺品,他要给熠捎上一块。 过了溪,往森林尽头的路程就完成了一半,炯轻松地继续前进,嘴里嚼着一根已经稀烂的甘草。 甘草长在阴暗潮湿的背阳处,容易和其他杂草混在一起,要仔细寻觅,才能发现。甘草汁水充裕,有微微的甜味儿,是炯喜欢的零嘴儿。 一路上,他不时遇到猎户族的勇士,双方都站定,彼此低头致意。 按理说,火d使者除了神和大祭司,不需要对任何族人行礼。但炯天生崇敬猎户族人,他赞叹他们无坚不摧的体格和灵活的大脑。 “父亲,猎户族的勇士真是太厉害了!特别是光刹!要不是光刹发现了闪闪发光的坟场,我们怎麽能有这麽多猎物!” “闪闪发光的坟场”是炯起的名字,在部落里,人们管它叫“金属坟场”。 那片与众不同的地方在森林的尽头,环谷崖壁的根部,离光刹的皮帐屋不远。 炯记得,那是七十多个夜阳前的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