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大概
??解决好上班的问题了,那我们可以休息一天。程凡音又问了店长:“哥,你们店包吃包住吗?” ??对啊,怎麽没想到这个问题。饭店一般都是包吃的,如果包住那我们可以省下不少钱。店长cao着他那一口外地普通话说着:“包吃包住,下午三点上班,晚上十一点下班。” ??“就差不多是夜班呗?” ??“是的。” ??後来走出饭店,不,应该说是烧烤店。然後我扬着手机傲娇地说:“看,这是我的证据。如果到时候他不发工资,那我们就可以去告他。” ??初宜还笑话我:“你想得可真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躲得过三十躲不过初一。” ??我说:“你个傻子是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是是是,你都知道。” ??“多有个准备是不是多个胜算,心里有个底也不至於害怕了。” ??李奕文说:“在法律上录音是没法作最终证据的。” ??“这是谁说的?”我急忙在网上查了一下法律效力:关於录音证据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於民事诉讼证据的若乾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我还将这段话大声读出来给他们听,我相信只要是证据,法律一定不会放过的,不过我是不是真想多了,这暑假工还没开始呢?我就这样揣测上司,着实有些不好。 ??“我肚子有些饿了,不如我们先去吃顿饭吧,今天就先住外面,明天过来。”裴初宜捂着肚子,也难怪,我们从出门过後就再没有进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