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来信
间而已,但是对於这个男人,却是印象深刻的。 她住在张建斌的房间里,之前打扫屋子的时候搜出来了,张建斌以前用过的东西,其中有他的旧衣服,还有旧课本。 她原本以为像张建斌这样中途辍学不念书的男人,字写得肯定不怎麽好看,但是打开了书本之後,却发现完全不是她想的那麽一回事。 张建斌的字写得特别好看,书写风格自成一派,有点行书的风范,一笔一划都写的格外的大气锋利,比她的一手楷书写的还要好看。 这样的字,在这样的年代里,也是佼佼者。 她觉得吃惊的同时,也问过张建军,才知道张建斌这个男人,虽然上学的时候调皮捣蛋,但是却特别喜欢练字。 当时家里没钱买纸和笔,他就在垃圾堆里找废旧报纸来练字,用的都是沾水的笔,他的钢笔字写的好看,但是毛笔字,才是写的让老师都赞叹不已的。 沈月华看着信封上面,凌厉的行书字体,脸上便露出了笑意来。 她小心的撕开了信封,从地面倒出了几张信纸来。 写在最开头的话,就是:吾家娇妻月华亲启。 沈月华脸红了下,逐字逐句的看了下去。 上面先是表达了一番张建斌的歉意,说道他因为要打仗和当兵,所以不能在家里久留,请她不要介意。 接着又写到了身为军人,他是乐意於去战场挥洒鲜血的,当然了,他会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