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墨宝
时至今日,凌玥方才觉得这闺阁真正属於自己,经历了这麽多事情之後,她从开始那战战兢兢地陌生感变成了坦然处之,她似乎稍微有一点爱上了在古代的日子,纹斌、纹妍、宛香,杜华,甚至是方义,这些人在她的周围围成了一个圈子,她觉得这圈子虽然并不是那麽的密不透风,但是却温馨至极。 凌玥环视着自己的闺阁,此前一直以一个陌生人的心里在这里居住着,而现在她觉得自己真的就是自己的家。窗外阴雨绵绵,那半透明的窗纸折射着昏暗的光线,洒在那楠木桌上,桌上有一盏漆黑的砚台,旁边放着一个青石笔筒,笔筒里插着几支毛笔。 她看过父亲羊篇的字迹,知道那时候,已经有了楷书。 想想以前的自己,小时候在母亲的“逼迫”之下,是学过毛笔字的,不知道那时候练习的繁体字,是不是与这晋朝的文字真的相同。 回到古代之後,自己就没有动过笔,昨日被罚跪的膝盖还有一些疼痛,她一瘸一拐地走到桌子旁边,颇有兴致地拿起了一只中号狼毫,“该写些什麽呢?” 经历了这麽多风雨,看着窗外的细雨如密织一般撒落在已经复苏的冻土之上,院子里已经有了松软的淤泥,春天也该来了,她思索了一下,回想起了昨日花魁比赛台上的那些娇艳美女,想起了自己这女扮男装的离奇经历,恍如梦境之中,於是轻轻地蘸了蘸墨,写下了唐代窦群的一首春雨,“昨日偷闲看花了,今朝多雨奈人何。人间尽似逢花雨,莫爱芳菲湿绮罗。” 诗句写在了娟纸之上,凌玥没有马上拿起,她知道西晋有“洛阳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