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回
孩要有自保的能力。 11岁那年,桑家爸妈、教练及师母聚会聊天时提到校园暴力。 她曾大言不惭地扬言,谁敢欺负她,她就让对方见不到明天的阳光,毕竟她还小嘛。 这番话引来大人们的一阵笑声,除了师母,没人当真。 师母为从根源上消除祖国花朵的犯罪意识,非常认真地跟她聊了几句,然後教了这一招。 并带她到一间医务室用骷髅作为参照物,省得把别人的胳膊扭废了。 只可惜,这一招她从未在别人身上实践过,反倒让师母在她身上试验过。皆因她想知道这一招的杀伤力是多少,如果不痛不痒,不学也罢。 於是,师母就让她亲身体验过一次。 嘶,当时贼疼! 现在长大了,她还喝过不少灵水药剂,不知力气增长几何,是否把人家的胳膊给拆废了。 楼下的同夥听到惨叫声,几步并作两步跃上楼梯,刚冒头就被蛰伏潜行的桑月一脚踹下楼梯。对方尚未落地,她已经灵活攀附楼梯扶手三两下跃至身前。 朝刚要站起的男子脸上就是一拳,趁他的脸歪向一边晕乎乎时一把抓住对方的手,哢嚓哢嚓两声……楼上楼下惨嚎成一团。 手法熟练,一气呵成,务必把危险源扼杀在摇篮里。 这便是她的本能反应。 她小时候曾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头没牵绳的巨犬追吠,受到惊吓的她本能地捡起路边的石头,高举挥舞并一脸凶神恶煞地反追它两条街(危险,请勿模仿)。 要不是它跑得快,鹿死谁手犹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