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共享经济(1)
“你对共享经济怎麽看?”苏梓玥问道。 “怎麽突然问这个了?难道你们公司要涉足?”李云瑞反问道。 “没有,之前有人提起过,但我们并没有打算涉及,不知道为什麽,本能的排斥,再说了,我们公司就现在的业务版块做好就已经很好了,何必贪得无厌呢!我就是忽然想起来了,就随口问了。”苏梓玥坦诚道。 “共享的概念其实很早之前就有了,共享经济这个术语最早由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Marcus Felson)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於1978年发表的论文(Community Structureand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ARoutine Activity Approach)中提出。 它的本质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或服务者,让他们以较低的价格提供产品或服务。对於供给方来说,通过在特定时间内让渡物品的使用权或提供服务,来获得一定的金钱回报;对需求方而言,不直接拥有物品的所有权,而是通过租、借等共享的方式使用物品。 但,我国市场的共享经济热潮显得太虚、不真实,从O2O到共享经济,在险象丛生的国内市场似乎一切新兴模式都离不开“烧钱”二字。 对“有形资产”的执念成为制约我国共享经济的一道无形之锁,所以在国内市场,共享经济的热潮是从“无形商品”开始的。 总而言之呢,我的观点嘛……对此还是持保留意见。”李云瑞认真的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