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要不
得着吃这玩意?” 伊言再次鄙夷了璩雪的知识储备。 不好好读书的人,到哪儿都不会有前途的,缺乏“花痴的自我修养”,这是没有灵魂的。 只是鄙夷之际,伊言也觉得有些奇怪。 正常人,就算是再喜欢一个人,也不会做到璩雪这个地步。 伊言现在已经看完了於世卿一年半的周记,她承认,这的确是个外表严谨内心戏极丰富也非常有内涵的男人。 的确是万里挑一有趣的灵魂,被这样的男人迷住也不奇怪。 但,於世卿现在已经是植物人了,为何璩雪会执迷不悟地接近他? 甚至,不惜下药,也要得到於世卿。 说是为了某种快乐,伊言是不信的,人都昏迷了,条件再好能乐到哪儿去? 那就是... 伊言觉得,这只有一个合理解释。 璩雪想要生一个於世卿的宝宝? 母猪过来处心积虑的,就是想配种? “哎...费这个功夫,还不如买通他的医生,买点他的×子不就完事儿了?” 大费周折,亲自上阵,这都是图个啥子嘛。 所以说啊,不好好读书的人,办点坏事儿都透出一股缺心眼的味道,伊言摇头。 不过提起宝宝,伊言的脑子里,却是浮现她爹那张庸俗的老脸。 突然,伊言产生了一个超级好的念头。 老爹整天跟魔怔似得催婚,目的就是让她生个娃。 璩雪过来是想“配种”,但很可惜,於世卿跟她不是一个物种。 那他跟自己...算不算同一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