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契约精神
皱着眉头低声对文彦博道:“精明人出口,蠢钝人出手。” “你说谁蠢钝人?” “谁应的便是谁。” 文彦博停下脚步,愠道:“怎的你们都不附议!” 刘沆伸出食指放於唇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看热闹吧。” …… “歪曲常理、有悖人情……?” 与文彦博想象的不同,乐琳丝毫不曾害怕惊惶,只感到心中愤然不已:“人情难道就比法律更重要?人情难道能凌驾在法律之上?” “并非凌驾其上,只是,律法不外乎人情。”葛敏才回道。 “‘人情’,指的应该是追求公平与正义的人情,是给予慈悲或宽恕的人情,而不是这般用道德、伦常来绑架法律的人情!” 她又对众人问道:“诸位,什麽是契约?” 未待众人回答,乐琳又自答道:“契约,是约定,是承诺!但凡经过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的事项,只要是符合法律的,缔约双方就必须履行义务。只有交易的双方遵守契约,切实履行合同,才能确保交易安全,合作才会长做长有。相反,要是签了契约还可以随意反悔的,那以後谁还敢和别人合作? “更可怕的是,要是朝廷、官府或者哪个官员觉得某份的契约违背了所谓的社会道德,甚至是牺牲了他们自身的利益,他们便有权撤消该契约的话,受损害的不仅仅是契约者,而是全体的百姓,是整个社会,是朝廷的信用!” “夸夸其词!” 文彦博不屑道。 “我所说的丝毫没有夸张!合法的契约你们不从律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