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竞争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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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或娱乐记者,对於这种十有八九会引起大众欢迎和热议的话题,打算猫追老鼠般一究到底。 “他是个战士,十足的战士,我最尊敬的对手,我极其渴望打爆的敌人,正是他的存在,催促着我不断地训练,训练,再训练,我当时想的就是和他每一次对位,都必须一争高下。”科比的回答中既有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也有对手之间的不甘示弱。 这便是科比的独特风格,也是他无穷魅力的由来。 在“96黄金一代”中,科比和艾弗森是最为闪耀的两颗星,但两人的起点却极为不同。 艾弗森是1996年那届选秀的状元,是天之骄子;而科比只是在第一轮第13顺位被选中的高中生。艾弗森进入费城76队之後,便被委以重任,担任球队的先发,拥有重要的战术地位和充足的出手权;科比呢,只能从板凳席上做起,每场比赛寥寥几分锺、最多十几分锺的上场时间。从这里来看,科比完全没有和艾弗森叫板的资格,毕竟两人相差太过悬殊。 但科比不服输,他不服艾弗森,更不服所有人,通过自己的加倍努力,在後半程,他完成了超越,取得了对艾弗森在个人荣誉和团队荣誉上的胜利。 “事实证明,你胜了。”我诚恳地说。 “你想听一下我写给艾弗森的一封信吗?” “是私人信件?” “不,公开信,是我所写的一篇回忆性文章。” “你能记得其中的内容?” “要在以前,我可能无法完全记住,可现在,我却能记得清清楚楚。” 我很想回答:“莫非脱离了rou体的束缚,灵魂会变得愈发强大吗?” 但这或许是一种冒犯,所以我只能想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