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汉族风俗史(第五卷):清代後
书迷正在阅读:都市:校花成了我老婆大人、国运:我成了龙国唯一希望、人格分裂的我是孤儿院院长、玄幻:从被逐出家族开始、玄幻:我在神魔墓地开书店、玄幻:原来我是万器之祖、开局签到阴阳圣体、我是个律师、镇守边关三十年,请皇兄退位!、我苟在校园修仙被校花直播曝光了
??第六节 清代後期汉族信仰风俗 ??清代後期汉族社会人们普遍流行宗教信仰风俗,其关心的问题不全是虚无缥渺的天堂地狱,而是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切实的利益。因此,就多数人而言,崇拜神鬼仙佛往往出於一种实用的心态。正如葛元煦在一首诗中所说:“香烛些些费莫猜,非关祈子乃求财。鬓边黄纸签条插,如向司徒庙里来。”葛元煦:《沪游杂记?淞南梦影录?沪游梦影》,第53页。 ??因此,民众信仰习俗的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心理的,主要是要得到精神的安慰,寻求精神支柱和寄托;另一种是经济的,求神拜佛保佑现实生活平安无事,能带来多子多福、前途平顺、财路宽广、大吉大利等。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求子。“多子多福”,这是汉族社会民众所企盼的一种生活愿望,然而往往事与愿违。人们於是把“多子多福”的希望寄托於神灵的恩佑。如每年三月十五日,安徽寿春人皆赴四顶山烧香,“山上有一座碧霞元君庙,供人抱取,使香火道人守之。凡见抱取泥孩者,必向之索钱,谓之喜钱。抱泥孩子者,谓之偷子。若偷子之人果以神助而得子,则须更买泥孩,为之披红挂彩,鼓乐而送之原处,谓之还子。”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5,第31页。天津北仓镇的一些独子家庭,父母惟恐小孩多病或夭殇,往往带其子到庙中焚香祷告,求和尚起“寄僧名”,意思是自此以後小孩便算出家,可以得到佛法的护佑。“寄增名之孩,往往作僧人之装束,直至十二岁跳墙还俗之时,才能更换。”葛元煦:《沪游杂记?淞南梦影录?沪游梦影》,第82页。 ??第二是求财。人们求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