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H - 原创同人 - 汉族风俗史(全五卷)在线阅读 - 第六十三章《汉族风俗史(第五卷):清代後

第六十三章《汉族风俗史(第五卷):清代後

    ??第二节 清代後期汉族生产风俗

    ??一、工农业风俗

    ??1. 农业风俗格局未变

    ??清代後期的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农业生产风俗基本承袭清代前期已有的格局,而少有变化。只是汉族社会的土地大部分被集中到少数地主手里,而无地的农民只得向他们租佃土地耕种。美国学者费正清在研究了中国清代末年的土地制度後说:“租佃在南方要比北方普遍得多;又像以後几十年那样,也许有50%的农户可以定佃农和部分自耕农。在遭受长期饥荒的区域和在大商区中心附近的地区,可以看到租佃关系日益增加的某些迹象,但是足以说明在清朝最後四十年中土地使用形式发生激烈变化的证据还很少”(美) 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第21页。。当时承租土地的习惯形式,有租种、夥种、帮工佃种等几种。其中以租种制流行最为普遍。

    ??所谓租种,就是佃户向地主租入土地,然後按事先约定的方式交纳地租。地租有两种:一是定租,不管旱涝丰歉,一律按事先约定的数额交租,其租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兑换的银钱;二是分成租,即按当年收成的一定比例交租,有四六分成或对半分成等。夥种制,地主除了出租土地之外,还提供牧畜、肥料、种子、农具等,而佃农则只提供劳动力。帮工佃种制,佃户不仅租佃地主土地,用其种子、农具,甚至连粮、住房也完全由地主提供,结果是佃农的妻子儿女也要为地主承担无偿劳动。

    ??当时的风俗,地租只是正式规定的租额。除此之外,地主对农民尚有许多额外的剥削。诸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