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二章 在凌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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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的工具了,不再是之前的水性黑笔和红笔。 回家後,蕾蕾做了一番实验。她先从笔记本撕下一页纸,纸垫在摊开的笔记本上作画。她以铅笔勾勒了满满一张纸,又以铅笔涂色,最後以同一支铅笔在纸张背面写自己的名字。当然,写字时仍然把纸垫在笔记本上。她一口气写下八个名字,最後撕碎了纸张。 於是有趣的一幕出现了,蕾蕾在本子上面看到自己的名字。多数笔痕浅淡得可以忽略,但也有少些笔痕自带了铅色,可以窥见字体的几个笔划。经过多个字拚凑组合,加上推理,她终於得出那些字体。 虽然是熟悉的名字,但她拚命地摒弃了潜意识,而是采用客观的方式去认字。经过这次实验,她确定宋小凡就是这样做才把笔痕留下。不过他本人察觉没有,这就是一个问题了。 蕾蕾终於确定宋小凡撕碎的纸片上写着三个字:凌峰山。如果说上一次趁着跑业务偷溜到凌峰山是巧合,那麽现在肯定不是巧合了。他去寻找凌峰山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去凌峰山果然跟那首奇怪的诗句有关。 此推理一结合老总说宋小凡没事就爱请假的抱怨,得知宋小凡确实有事要捣鼓。 竺兰微微笑了,“你的推理有点意思,那你觉得宋小凡这次要去哪里寻找诗句里提到的金子呢?” 老孙笑道:“呦!没想到你暗恋的人还是个潜在的有钱人吧?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谁稀罕他的金子?”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