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私家侦探业
冠以“事务调查所“名称的公司如雨後春笋般在各地涌现,在全国,这样的法人或非法人机构约有2、3000家。不过,公众事务调查并不等於私家侦探,我国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私家侦探。 与我国不同的是,在英国,私家侦探是属於合法的职业。 英国的犯罪侦查制度一向具有“以民为主、以官为辅”的传统,因此其四人侦探业发展较早,早在16世纪开始,在伦敦等大城市就出现了警务官花钱去雇佣穷人代替执行勤务的现象,这应该算是私人侦探最早的雏形。 17世纪末,一些大城市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犯罪活动也剧增,由政府正式任命的执法官员和被雇佣的代理警务官都无法满足打击犯罪活动的需求。於是,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後,政府或者有钱的受害人只好想社会悬赏求助,吸引普通市民提供情报和抓捕罪犯。 在这种条件下,专为获得赏金去调查案情和追捕罪犯的“捕盗人”应运而生,他们所行之事,类似与美国西部片中的赏金猎人,都是为了酬金不择手段地去追捕罪犯。当然,从事捕盗人和赏金猎人这种行业的人本身素质良莠不齐,在缉捕罪犯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不安定因素。 即使在19世纪英国的正规警察机构建立之後,私人侦探也依然存在,所以当时的柯南道尔才会孕育出“福尔摩斯”这个深入人心的虚拟人物,至今仍被人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