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米兰达权利
能称其为‘录口供’。” “感觉好复杂,跟电视上看到的都不太一样。那些连续剧里的警察不是经常说什麽‘你有权保持缄默,但你所说的一切将可能会称为呈堂证供’,原来都是假的啊?” 陈阳笑了:“电视里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但也不是说电视里演的都是假的,只不过地域不同、律法具体法规不同,执法过程中有差异是正常的。比如你刚才提到的那句话,实际上是出自於米兰达权利。” 陈阳之後将米兰达宣言向王怡媛做了解释。 米兰达权利(mirandarights),也被译为米兰达宣言或者米兰达警告,实际上是美国刑事诉讼中的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法律制度,规定的就是犯罪嫌疑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主要包括了五点: 1、你有权保持沉默,你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一切都将可能被作为法庭对你不利的证据。 2、你有权利在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他(她)可以陪伴你受讯问的全过程。 3、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只要你愿意,在所有询问之前将免费为你提供一名律师。 4、如果你不愿意回答问题,你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终止谈话。 5、如果你希望跟你对律师谈话,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停止回答问题,并且你可以让律师一直伴随你询问的全过程。 这个宣言是警方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告知对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