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第34(3)章 美国博仔
湖上很多人群情激奋,认为林博文黑吃黑,坏了江湖规矩。 ??帮派内部,也有很多人对林博文不满。 ??…… ??除了不守江湖规矩以外,林博文连警察也不怕。 ??本来江湖规矩,条子耍黑社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便再凶狠的黑帮分子,见了警察也是只能跑的。 ??但林博文不同。 ??他曾放话:“哪个条子来对付我,我就去要他的命!” ??1981年11月2日,林博文一夥在台中县乌日乡喝酒,被一个路过警察盯上。 ??见有警察跟踪,林博文二话不说,直接掏出手枪,指着警察的头:“告诉你,我是美国博仔。就凭你一个小警察,还想抓我?” ??林博文的小弟搜出警察的手铐,将他铐起来,扔到路边的臭水沟里。 ??由此,林博文他们又因持枪被“依公共危险罪”通缉。 ??黑白两道都得罪了,这可不是小事。 ??本来就被孤立的林博文,逐步处於众矢之的。 ??…… ??1982年4月23日,林博文一夥人手持军用手枪,光天化日之下,在台中市千越百货公司门前,绑架了富商郑国兴,勒索巨额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