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晒马
。 ??晒马则不同,约个时间,约个地点,两边开始排马,就是找站街仔、小混混,其实这种场面就是唬人的,基本上也打不起来。 ??几十上百号人,甚至几千人,在街头对峙,也不过是炫耀武力,跟请的群众演员差不多。“四大探长”时代,甚至真的有公司专门接这种业务:你需要多少马仔,有什麽要求,他们专门帮你组织这麽一群“演员”,马仔的出场费大约一到二十港币,这个行情还得随着“出场”事件性质的不同而变化,最重要的场合五十元。 ??跛豪伍世豪最初偷渡到香港的时候,因为身形高大、肌rou发达,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以充当晒马“群众演员”维生,直到他迎娶了毒後谢婉英,开始进入贩毒这个暴利行业,方才结束了他的“演艺生涯”。 ??在香港,开片的成本是很高的:“出兵”之前每个人至少都要犒赏一顿,准备武器又是一笔开支;打完之後,受伤的要治疗,死掉的要出丧葬费、安家费,打一场架弄不好要使老大破产。“打架需谨慎,打输进医院,打赢进牢房”,这句话可不是警察叔叔说说而已。 ??所以,以“晒马”的方式进行谈判,并不是真正动手,只是互相炫耀武力的行为。一般双方都不携带武器,通常最终以动员人数多寡,甚至阵容“整齐”程度来判定胜负。说到底,组织者本身并不想打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