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
??“喂,小朋友。千万不要加入社团。要跟大哥就跟耶稣好了,不用交三十六块六,也不用跟他去砍人。” ??——在香港,加入社团都必须对自己的大哥奉献利是一封。这种利是还有一个规矩,必须有“六”字,“无事三十六,有事三百六”。即如仅想取得会员资格则拜门利是可以少些,三十六块六就行了;相反若先惹下麻烦而求庇於某一堂口,或想向别人报复的,本身力不从心而求助某一堂口,那他就要交十倍或百倍以至千倍的利是了。 ??“重炮哥,这话不中听啦!跟你的老大耶稣有什麽好处?上天堂吗?” ??“上不上天堂我不知道,但是加入社团肯定会下地狱。” ??“下地狱?你敢咒我下地狱!各位手足,与我扁他。” ??眼看牧师就要被一群半大小子暴打,或者牧师暴打一群半大小子,靓坤一把扔下肩头的背包,冲上前去,飞起一脚把冲在最前面的一个黄毛踹翻在地。 ??…… ??被打成猪头一样的父子二人,互相搀扶着爬着楼梯——显然,靓坤和牧师都被在慈云山球场拉人的“大哥”打得鼻青脸肿。 ??“喂,重炮哥,我刚才为了给你帮手,被人打得好惨,你也是‘慈云山十三太保’,就在旁边看呀?不讲义气!” ??“我刚回到慈云山的时候,要带那班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