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立法会议
至决定太昊文明的性质。 ??法律的制订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事情,我让风余组织平时参加组成临时法庭的长老们成立了一个“****会”,让他们在一个月之内尽量的先制订出一个草案来,内容包括太昊的领导体系、太昊的管理办法、长老和族长的产生办法、太昊的财产管理规定、私有财产与部族财产的关系、小部族与太昊族的关系等,当然还得有两个小的专门法律,一个是太昊产权法,另一个是太昊婚姻法。 ??总的来说,是要求制订太昊宪法和两重要的民法组成部分。刑法还是先按原来的方式运行,由长老们组成的合议庭裁决後,太昊骑兵执行。 ??这个工作量其实并不小,我的想法是在制订一个初步法律的基础上,用陶制或铜制的方式向族人宣布这个法律体系,将太昊从人治引向法治,使长老们逐渐做到“有法可依”。 ??同时****会还应该邀请各部族的长老们广泛地参加讨论,具体工作先由风余去落实,我还得为另一件事伤脑筋。 ??那也就是长老会议的第二个议题:姜氏的内部战争。 ??长老们为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总算在我的控制之下没有演变成争吵,却仍让我想起後世的议会政治。长老会应该就是议会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