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小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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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近地传来。 张择端忙扭身去看,骏马是从城门方向驰来的。不仅那马脖子上有铃铛在响,马背上年轻的鸿翎骑士,也在控缰的同时,摇着一只铜铃。 那是提醒往来车马与行人尽力避让,这是从京城的省铺出发的急脚递,日行四百里,撞死人不偿命。 马匹奔跑的姿态,太美了! 少年张择端赞叹着,倏地站了起来。 他从老家京东东路(今山东)那个擅长丹青的小县城,随着父兄来到开封城游历写生,半月内画过大相国寺的檐角,画过汴河上的虹桥,画过码头边的木船。 虽然以他稚嫩的笔法,画人还有些困难,用阿兄的话说,只能看得出头是头、脚是脚,但少年岂有畏难心,他兴致高昂地画着,甚至还想画清楚京城百姓手中,那种叫做“新琶客”的胡豆黑饮子。 此刻,头一回看到奔跑得如此迅速的马,张择端的眼珠子都要瞪出眼眶了。马头、马腿、马尾在飞驰时的真实模样,马背上骑士的姿态,应该如何表现,都被这小小少年努力地往脑中刻印。 好在,递马虽然一闪而过,前後却有好几匹。 张择端不仅看清了它们的姿态,还看清它们背上,除了铺兵外,竟驮着货物。 离他几步远的一个浆水摊子边,正在歇息的京城士人,带着诧异的口气与摊主道:“奇怪,看这递马风驰电掣一般,应是急脚递。可是,急脚递不是传送紧要文书的麽,朝廷什麽时候,用急脚递来运货物了?” 那浆水摊主笑道:“急脚递怎地不能运物件了?前朝就有杨贵妃用公家的急脚递运荔枝,蜀中到长安近两千里的路,驿马五日内将荔枝送到贵妃嘴边。不说前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