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得逞的快意
起,她睡得不好,帐篷简陋,睡得很是不舒服,感觉外面天亮了,就准备起来活动活动睡得僵硬的身板。 站在林子旁边,正在刷牙,忽然看见林子里有两个人,孙安安以为不过是同学,也并没有在意。 直到看见後面的男人,忽然举起了一把刀,捅向了一旁的人,拔出来挂着血迹的刀子。 动作太突然,孙安安愣了几秒,直接吓得尖叫一声,然後仓皇逃开的时候崴伤了脚,现在脚脖子那红肿一片,人还坐在地上。 但是陆锦夕和宋明轩已经快速看过了附近,并没有什麽可疑之人,就连附近都没有血迹和屍体。 他们二人动作并不慢,觉得那个杀人的人不应该收拾得那麽快。所以一致认为不过是孙安安早起眼花了。 许是有人逮兔子? 但是只有孙安安那崩溃的模样和惊慌的声音,令人十分在意。 “我真的看见了!看见那个人杀了另一个人,手上还拿着刀!啊啊啊啊!他看了我一眼,会不会记得我了?” 陆锦夕蹙眉,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是真的,但是也没有证据证明是假的。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先排查排查比较妥当。 “明轩,你跟我再去看看。” 宋明轩点头,知道这事重要,当即要跟着他走。 可是孙安安似乎已经被吓坏了,见他们要走,立即哭着哀求道:“你们两个都走了,那我们怎麽办?” 宋明轩也是最讨厌这种哭哭啼啼的人了,尤其还是在好梦里被人吵醒! 可是又想着这人受到了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