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官场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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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经济一直都不是很好,或者说民不聊生,宋徽宗在开封自然不知道各地州的情况。 ??或者说宋徽宗不在乎,只是痴迷於享乐,这也导致了後面产生的经济,军事上问题层出不断。 ??经济上,宋徽宗初年,宦官杨戬先设“稻田务”,开始在汝州(今属河南)立法,可以种稻的田土,收索民户田契,辗转追寻,直至无契可证,将超出原始田契的土地称为公田,种植户即作为佃户,须交纳公田钱,继而推广至黄河中下游及淮河流域。又设“营缮所”,检括公田。後皆并为“西城所”,所有荒地废田都作为公田,强令百姓承佃,交纳公田钱。宣和三年(1121年)杨戬死後,宦官李彦继任,更为凶狠残暴,凡民间好田,指使他人诬告为荒田,田主虽有地契也无用,即括为公田,甚至鲁山(今属河南)全县的农田都被括为公田,原业主即作为佃户,许多投诉者受刑致死。弥漫数百里的梁山泺(泊),是济州(今山东巨野)、郓州(今东平)数县沿湖渔民赖以生存之所,也被按船只强行收取赋税,逃税者按盗匪处罪。 ??军事上,宣和二年(1120年),睦州青溪(今浙江淳安)人方腊利用摩尼教在帮源峒聚众万人起事。方腊称圣公,建元永乐,分设官署。随後攻克睦、歙、杭、处、衢、婺等州县,众至数十万。宣和三年(1121年)初,宋廷任命童贯为江、淮、荆、浙等路宣抚使,领十五万大军南下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