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奔向自由
里能接受的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可无论上辈子,这辈子,古代封建奴隶制度是无法避免,或者必经阶段,按照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理论,中国历史上应该有奴隶社会,或者说必须有奴隶社会.马克思曾经说过,在古代社会,商业的影响和商人资本的发展,总是以奴隶经济为其结果。一个理论与现实的关系问题.理论是对现实的总结,理论也反过来对现实有指导意义.理论与现实不符的时候怎麽合理的态度是既要深究现实,也要反思理论. 想到这里凌珑觉得灵光乍现,好像参透什麽,但好像又没明白什麽。这个时代世俗的眼光和规矩,一个奴仆,脱籍後要历经三代,也就是说到第四代才能参加科举、才能做官。 在古代,官员到达一定等级,可以追封几代祖先(所谓“光宗耀祖”),如果奴仆一脱籍,他们的儿子就考上进士甚至於做到一定品级的官职(一般只要七品官就可以追封父母了,然後官做得越大,追封祖先的代数就可以越多),那麽岂不是要追封他们的祖先为官,而他们的祖先则是世人(尤其是读书人)所不耻的“贱籍”奴仆,如果是这样的情况,会被认为是“有辱斯文”而抵制。为此,就采取脱籍三代後才能获得考试做官权利这样一个折中的方法。 以大夏朝廷官方文献为例,通常把社会人群分为良、贱两类。贵族、士绅、庶民属於“良”,奴仆、娼妓等为“贱”,军、匠、灶等户低於良而高於贱,且向良的方向转变。 三班衙役里,壮班之外,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