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坑爹的音着协(2并1)
道主人不是那麽好欺负的才行。 不然你不加入的情况,即使不是被封杀,也是受不得“法律”的保护的,如果是在国外,侵权案子不让你赔的倾家荡产那是誓不罢休,可是在国内的情况却是。 本来原作者起诉要去对方道歉,赔偿20万,并且没有允许不能继续使用歌曲。 可是法院的判决却是赔偿十四万,但是歌手却并没执行,上诉後,这十四万元变成了1.2万元,而且在不久之後他又没经同意的在商演中唱了这首让他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曲。 在後世有人对於国内市场的混乱点名指到了音协跟版权法式多麽的有漏洞。 因为歌手翻唱只要去音乐着作权协会交200元就成为合法行为,而不是按照国际惯例,翻唱歌曲每卖出一张唱片或每进行一次商演都要给作者分成,即作者可以从中享有版税。 一位音乐制作人说过他自己的经历,他起初加入“音着协”是想保护自己的权利,没想到现在似乎变成了别人付200元就可以不限次数与场所,合法地翻唱他的歌曲,而他去年一年所得到的相关收入只是几十元。 最搞笑的事情是,叶静岚看过一个歌手唱自己的歌还被音着协告侵权的。 当时音着协的负责人说,有关证据显示,这位个唱至少有5首歌侵权,此次状告主办方侵权一首歌,赔偿金额1万元,只是为了让他们吸取教训,增强版权意识。 在这位歌手个唱前,音着协曾派人提前联系过主办方,当时双方协商未果。 演出结束四个多月,这位及主办方仍没有缴纳着作权使用费。为了维护音乐版权,音着协最终将其告上法庭。而且按照着作权法规定,演唱者唱歌是需要向词曲作者交版权费的,即便唱她自己写的歌,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