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坑爹的音着协(2并1)
,几十块的,几百块的,几十块算是其中的普通标准。” “我们从来没有收到过因着协给我们的钱(即使别人翻唱了我们的歌),包括我身边的音乐人也没有收到过。他们收到的钱到底去了,谁也不知道。” 作为一个非盈利性机构,音着协在管理费的收取上,更是一团迷雾,收多少钱、怎麽收,在音着协方面似乎都有章程,但这章程究竟什麽样,竟像是不世出的武功秘籍,没人说得清。 还有人告诉记者,音着协管理费的收费标准都是他们自己说了算的,游戏规则也都是他们自己定的。 “有时候,音着协不但不能帮忙维权,还会反过来成为帮凶。”乐评人点点说起当年天后王菲翻唱李健《传奇》的侵权官司,“最後李健方面虽然部分胜诉,但获得的赔偿仅仅是2250元,而在诉状上的诉求是350万。” 法院认为,2250元仅为《传奇》歌词的着作权使用费,不包括曲。因法院经求证认为,作曲人李健加入了音着协,而王菲演唱会唱《传奇》向音着协支付过曲的费用,可将曲进行表演。 当时的原告——老孙文化负责人孙涌智对此感到很遗憾:“是按照音着协对一场演唱会的最低收费标准计算的,这个标准显然忽视了这是王菲演唱会,这首歌是《传奇》,而且是侵权使用。” 可是音着协的解释却是,不是我们给的少,而是我们收的少,音着协说,“负责收取港台地区门店许可费用的人员只有四五人,但工作开展得却很顺利,要是换了内地,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被店家轰出来都有可能,关键我们的民众还没有形成付费使用音乐作品的习惯。” “就拿商业场所播放的背景音乐来说,内地属於合法公共播放的商家只有1万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