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抢队员
不去了。体委的人对家英非常的不满,回去就给领导汇报了,说她只在乎小团体利益,不顾大局。 “我没办法,他们想走,我绝对不拦着。不想去,你想让我开除他们吗?那他们日後若是不能留在国家队,这两个队员的将来你们管啊?” 把领导怼的没话说了,家英这才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是不是应该弄一个正经的协议了,一方面是保护球员的利益,另外一方面,也是保护英泽队的利益,毕竟在这之前,家英和英泽集团可是投入了不少人力物力,要是想走就走,这显然不利於球队的管理。 所以,家英和齐观泽商议了几天,准备了协议。当中最重要的几条就是,如果英泽队的球员想要跳槽到别的俱乐部,要赔偿球队五十万元的赔款,外加所得奖金的一百倍的钱,比方说大张伟,几场比赛下来,他的奖金有五万了,若是一百倍,就是五百万了。随着日後奖金的增加,赔偿也越多。 再有就是严厉禁止打假球,若是被人收买踢假球,会被送上法庭,并且赔偿千万以上。 当然,还有对球员的保障制度,首先,因伤病不能比赛,每个季度都可以拿到基本工资两万元,医药费等全部报销。若是无法继续打球,一次性的补偿十年工资和五十万元。这绝对是巨款,但是若能真的残废无法踢球了,有家英在,成功的几率不大。若是造假,那就一无所有,这个风险可就真的太大了。 家英弄出来的这个合同,所有人都没有异议的签署了,一来他们没有别的选择,二来上面的待遇优厚,三来即使生病退役也有保障,有什麽不能签的呢?至於被人收买踢假球,故意骗退休金,他们觉得自己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