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回
董敏敏死了,自杀死的,地点是在家里。 程月去医院探的那天,她正准备出院。叔婶透露把要她送回乡下静养後,董敏敏便主动提出不住院了,反正治不好,与其浪费钱不如早些回乡下养着。 不过,回乡下之前她想回家住几天,毕竟那里是她的家。到了乡下,她可能就没机会回来了。 这个要求不过分。 她不哭不闹,而且乖巧懂事,前阵子又被有钱人家的子女欺负成半身不遂,自己慑於对方家势显赫无法替她讨回公道,董敏敏的叔叔心中不忍便答应了。 结果,就在当晚的凌晨零点,董敏敏自杀了。 她是割腕自杀,用美工刀,锋利的刀刃把伤口割得很深。 那手放在胸前,流出来的鲜血把她身上那件超短的白色连衣裙给染红一大半,血水渗漏地板上,把她的婶婶和堂姐吓晕在地。 搁在胸前的那只手压着一张染血的遗书,上边写着:这里是我的家,谁也别想撵我走。叔,婶,我会回来的,你们等着。 她神态平静,眼睛一直睁着,脸上依稀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 如果人活着,配上她那张小脸,那抹笑容赏心悦目;可是她死了,她的遗言和笑容让人胆寒。 民间有个不成文的说法,一个人如果选择在凌晨零点死去,身穿红衣,必成厉鬼。 家里死了人,董家婶婶和堂姐吓得魂不附体,死活不肯再回到这个家。 董叔叔不信鬼神之说,但家里女人胆子小,没辙,只好带着一家四口搬去酒店住一阵子,待找到新屋立马搬进去。 这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