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避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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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内讳 实际上也是家讳,所不同的是指避母祖名讳。 如《宋书·谢弘微传》:“从叔山多,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後,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於世。”内讳也就是“妇讳”,《礼记·曲礼上》载:“妇讳不出门。” 第四、为贤者讳 亦即对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圣人贤者的名讳。 圣讳并不像国讳、家讳那样严格、那样广泛。在封建时代,既有朝廷规定的圣人讳,又有人们自发的为圣贤避讳。圣讳各朝略有不同,一般有孔子、孟子、老子、黄帝、周公等。汉以後皇帝之名有时也称圣讳。 有关朝廷所规定的圣人讳,最早大概是在宋代,而且这时所说的圣人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包括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宋代帝王赐封的“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甚至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以“道君皇帝”自称的宋徽宗,迷恋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讳之列。 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甚至,连孔子的母亲的名“征在”,在列入避讳之列。从宋代一直到清代,从皇帝表平民百姓,从和面到口头,无不对这个“丘”字避而远之。写起来或缺一笔成“”,或写作“某”,或用朱笔圈之。读起来或读为“区”,或读作“休”,不一而足。从宋代起,姓丘的就因为犯了孔子的讳而被迫多挂了一个耳朵,写作“邱”,一直到五四运动以後,在“打倒孔家店”的呼声中,一些姓“邱”的学者才愤愤不平地把这个挂了近千年的耳朵去掉,重新姓了“丘”。 在民间也有自发地对圣贤避讳的现象。 宋人郑诚非常敬仰诗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