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避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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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浩然,有一次他经过郢州浩然亭时,感慨地说:“对贤者怎麽能够直呼其名呢。”於是把浩然亭改为孟亭。 此外还有两种。 一个是、宪讳。 指对上司官员的名讳。因下属官员对上司长官称“大宪”、“宪台”,而对他们的名字要避讳,所以称宪讳。如晋羊祜死後,荆州人为避祜之嫌名,“户”改为“门”。 一个是、个人讳。 顾名思义,就是对自己名字的避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些官僚自恃权势,命令手下人避其名讳,这叫自讳其名。这些旧时官员,他们一方面受君主和上级的控制管制,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为专制帝王及上级讳名讳耻。另一方面,对其下属、对百姓,他们又改换成另外一副面孔,盛气凌人,让人为他避讳。 吴大臣滕牧丁固二人。滕牧本名密,避丁密,改名牧;丁密避牧,改名为固。二人互相避讳改名,也是一特例。 宋时有州官田登,自讳其名,州境之内皆呼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於市曰:“本州岛依例放火三日。”时人讥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另一种个人讳是上级长官或有权有势者并没有要求,但一些下级官吏和身分低微的人敬畏他们的权势或为拍马屁,而避其名讳。 五代时的冯道,历朝为相。一天他的门客给他讲老子的《道德经》,可书的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话中竟有三处犯讳。为了避讳,门客灵机一动,将这句话改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令人啼笑皆非。 宋代的杨万里任监司,一次出巡察某州,州府的歌妓为他唱“贺新郎”词。其中有“万里云帆何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