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汉族风俗史(第四卷):明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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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页。等。也有由祖、父、子三代直系血亲构成的小家庭,也就是老两口、小两口,加上小两口的未婚子女。如乾隆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档案载有安徽定远李洪业供:“年三十二岁,父亲李鸣西,年六十四岁。母亲高氏,年五十四岁。弟兄两个,小的居长。妻子王氏、一个儿子,才六岁。”贵州王易珍供:“年四十四岁。父母都在,弟兄两个,小的居长,娶妻徐氏,生有二子一女”。 《清代地租剥削形态》,第240页,第233页。 ??在官僚、地主阶层中,个体家庭和直系家庭里的庶妻、庶生子女是屡见不鲜的。如:康熙福建水师提督施琅妻1人,侧室5人,子8人、女6人、孙24人; 《温陵浔海施氏大宗族谱·世系》。乾隆江苏布政使陈奉兹妻桂氏三子二女,侧室蒋氏三子,侧室张氏一子。 《江苏布政使德化陈公墓志铭》,《惜抱轩全集》卷十三。个别农民家庭也有此种情况,如乾隆广西博白刘亚六即有两母,嫡母廖氏生3个哥哥,俱已分灶;生母周氏年59岁,只生其1人,娶妻张氏。 《清代地租剥削形态》,第78页。而直隶献县李会白“素务农业”,妻李王氏,“家道稍裕,娶妾李氏。” 《刑案汇览》卷七《户役·户律》。 ??清代家族家庭,是两三代的宗系家庭以及四代以上的直系家庭。如清初明史案中庄廷鑨家(浙江乌程),上辈有父亲庄胤诚,平辈有一兄一弟,弟兄3人都取有妻室,下辈庄廷 无子,其兄、弟皆有子,均在一起生活,後分家。 《书吴潘二子事》,《顾亭林诗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10页。再如清中後期武进张悦、张怡兄弟(皆生员)家,第一代有老母,第二代是兄弟2人,俱娶妻,第三代孙辈5人,张悦一子张怡四子,共同生活。後分家时,张悦谦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