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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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克班成了他们的职业。 ??在18世纪,外省强人会纠集他们周围的塞克班竞逐帝国职位,首先是副总督,然後逐渐到总督。 ??这也是奥斯曼帝国一大特色,地方对抗中央。 ??除了这些由外省军事精英持有的封地外。 ??奥斯曼帝国的皇室成员和中央精英只凭借其地位或出身,便可以挂名持有收入单元,无需提供任何服务。 ??这些帝国的显要通过代理人和当地的承包人来管理他们名下的单元和社群。 ??所以塞利姆设想的改革其实还要废掉他自己的“皇庄”。 ??与蒂马尔与扎米特相似,帝国瓦合甫所拥有的农业单元遍布帝国。瓦合甫的管理机构通常通过当地的承包人和转包人来经营这些单元和征税。 ??此外,在各个区域,一些单元被界定为独立的城市或乡村税收区,包括矿山、作坊和海关。 ??国家或者将这些区的短期征税权外包给承包人,或者通过领薪的监督员直接管理。 ??承包人在这些企业中收税,按照合同约定的总数向国家或原初的持有人汇款,剩下的便是利润。 ??与其他早期现代政体一样,奥斯曼帝国中央政府的岁入有限。 ??以国家名义征收的盈余,大多数不是花在地方的军事或行政需求上,就是被官员作为他们的军事﹣行政职责的薪酬和承包人作为他们的利润拿走。 ??这也是为什麽奥斯曼帝国日益衰落的原因之一。 ??明明已经以法律的形式将土地收归国有,却拿不出一个有效的行政机构,奥斯曼帝国不死,谁死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