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H - 原创同人 - 汉族风俗史(全五卷)在线阅读 - 第三十七章《汉族风俗史(第三卷):隋唐

第三十七章《汉族风俗史(第三卷):隋唐

    ??第六节隋唐汉族信仰风俗

    ??隋唐时期不仅物质风俗丰富,信仰风俗也极为繁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信仰风俗的范围更为广泛,从上到下几乎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神灵崇拜。正是“每岁月司行祀典者,不可胜纪,一乡一里,必有祠庙焉。”李肇:《唐国史补》,第6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一、 宗教信仰风俗

    ??1. 国家宗法性宗教信仰规范化

    ??隋唐时期,国家宗教祭祀得以规范化。唐代将祭祀分为三等,并确定了每岁的常祀之制。根据唐代有关礼典的规定,属头等大祀的是祭天祭祖,即祭昊天上帝、五方帝、皇地祗、神州、宗庙及追尊之帝、後。大祀时要预卜祀日,散斋四日,致斋三日;若天子亲祀,则要於正殿行致斋之礼。属於次等中祀者为社稷、日月星辰、岳镇海渎、帝社、先蚕、七祀、先代帝王、文宣王、武成王。中祀亦须预卜祀日,散斋三日,致斋二日。属於第三等小祀者有司中、司命、司人、司禄、风伯、雨师、灵星、山林、川泽、司寒、马祖、先牧、马社、马步,以及州县之社稷、释尊。小祀则筮祀日,散斋二日,致斋一日。

    ??每岁常祀二十有二:冬至、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昊天上帝於圆丘;季秋,大享於明堂;腊,蜡百神於南郊;春分,朝日於东郊;秋分,夕月於西郊;夏至,祭地祗於方丘;孟冬,祭神州、地祗於北郊;仲春、仲秋上戊,祭於太社;立春、立夏、季夏之土王、立秋、立冬,祀五帝於四郊;孟春、孟夏、孟秋、孟冬、腊,享於太庙;孟春吉亥,享先农,遂以耕藉。

    ??祭天之礼,隋代和唐初依旧制,礼五天帝。唐太